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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解除本縣通霄鎮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377-92、377-94地號等2筆土地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列管及劃定。

刊登日期:2023/8/31
發文日期:2023/8/30
發文文號:府環水字第1120076499B號
主旨:公告解除本縣通霄鎮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377-92、377-94地號等2筆土地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列管及劃定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6條第2項規定。
公告事項:一、解除列管場址名稱:苗栗縣通霄鎮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377-92、377-94地號。
二、場址地號:苗栗縣通霄鎮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377-92、377-94地號等2筆土地。
三、場址面積:15,998平方公尺。
四、場址現況概述:土地所有人為萬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,場址經改善已完成土壤污染整治。
五、改善情形:
(一)本場址因土壤中重金屬「鎳」、「銅」、「鋅」及「鎘」濃度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,經本府109年5月8日以府環水字第1090027219B號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在案。
(二)旨揭地號土地經污染土地關係人(萬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)提送土壤污染控制計畫書,並經本府核定後執行土壤污染改善工作及自主驗證,其重金屬「鎳」、「銅」、「鋅」及「鎘」濃度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。
(三)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6月6日、7日執行「112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-苗栗縣」進場驗證確認,驗證結果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;112年7月17日經由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改善推動小組」審認驗證報告,同意本污染場址解除列管;據此,予以解除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列管及劃定,並自即日起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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